电梯轴道设计通用要求
发布:admin 浏览:141次 发布时间:2019-04-24 0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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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电梯井架设计的一般要求
电梯轴道设计通用要求
1。每条导轨须有至少两个导轨支承,其间距不得超过 2.5 米。在特殊情况下,应采取措施确保导轨安装符合 GB 7588 规定的抗弯强度要求。
钢轨托架水平不超过 1.5%,钢轨托架的脚螺栓或托架应以不小于 120 Mm 的深度直接嵌入墙内。如果使用焊接支架,则焊接应是连续的,并应牢固地焊接在两侧。
2. 当电梯到达顶部时,引导靴不应离开导轨。
3. 安装基线每 5m 的每个钢轨面(包括侧面与顶面)的偏差不得大于以下数值:带安全钳的汽车导轨和配重导轨的偏差为 0.6MMM;没有安全钳的 T 型衡重导轨应为 1.0Mm。
在已安装基线的情况下,每一行 Rails 应相对于基线的整个列进行检测,并取最大偏差值。在安装电梯检查导轨时,每 5 米铅垂直线可分段检测(至少测 3 次),测量值之间的相对最大偏差不得超过上述指定值的 2 倍。
4。在带安全钳的汽车导轨和相对重导流面的接缝处不得有连续间隙,局部间隙不得大于 0.5Mm。轨道接头处的台阶应由平直尺或其他直线度为 0.01~300 的工具测量。
它不得大于 0.05MMM,超过要修理的水平时,修理灯的长度应大于 150 Mm,没有安全钳的重轨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 1 MMM,钢轨端接处的台阶不得大于 0.15 MMM,如果相差太大,也应予以更正。
5. 两条钢轨上表面之间的距离偏差:
汽车导轨是 +20 毫米,重轨是 +30 毫米。
6. 导轨应通过压板固定在钢轨架上,不得通过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7. 汽车导轨的下端及带有安全钳的衡重导轨须支承在地面上一个坚固的导座上。
8. 重型机架的防绳轮应牢固,如果有防绳轮,则应对其防绳轮进行良好的润滑,并设置护绳装置。
9. 从钢丝绳到限速器的导轨面和上表面的偏差不得超过 10 毫米。
10. 汽车与平衡重量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 50 毫米。限速钢丝绳和层合板选择器的钢带应张紧,不得与使用中的汽车或配重接触。
11. 在重新装载完全压缩的缓冲器时,应满足屋顶空间的要求:
A. 井口最低部分与固定在车顶上的设备最高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包括导靴或滚轮,钢丝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最高部分),钢丝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梁或部件的最大部分与电梯额定速度 V(单位:M 燉 S) 有关,其值不得小于(0.3+0.035V2)M。
B. 在车顶以上有一个不小于 0.5m×0.6m×0.8m 的矩形空间(可以任何面朝下放置),钢丝绳中心线不得超过距离矩形车身至少一个引线垂直平面的 0.15m,包括钢丝绳的连接装置可以包括在这个空间中。
12. 应在封闭井道设置照明,井径的顶部和最低 0.5 米应各配备一盏灯,中间灯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 7 米。
13. 电缆支架应安装于:
避免使用限速钢丝绳、层板钢带、限位开关、井径传感器和称重装置等穿越电缆。
B. 确保所附电缆不被电线槽和管卡在运动中;
C. 车底电缆托架应与井筒电缆支架平行,允许电梯电缆避开缓冲器,并在井道底部保持一定距离。
14 电缆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附随电缆的两端应可靠地固定;
B. 在汽车的压缩缓冲器后,电缆不得与矿坑的地面和车底的车架接触;
C. 电缆不应打结和波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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